很多人買二手房都通過房產中介機構來尋找房子并購買,不過,在通過中介買房時應該怎樣簽房產中介合同呢?由于二手房交易市場中存在不少陷阱,為避免遭受損失,購房者簽房產中介合同需注意什么問題?
怎樣簽房產中介合同
賣房方和購房方通過中介公司介紹,達成購買意向的,中介公司均會在《房地產買賣合同》簽訂前,要求雙方先行簽署《房地產買賣居間協(xié)議》或類似協(xié)議。
簽訂這類協(xié)議的主要目的,在交易條件尚未完全達成一致或尚不具備簽訂正式合同的全部條件時,由其中一方(通常是買受方)先行提出大致的交易條件。若對方能夠接受并簽署,則視為雙方對交易條件基本達成一致。在約定期限或條件具備時,雙方即按照約定簽訂合同。
簽訂房產中介合同時,注意以下問題:
1、購房人先要了解中介人員的信息,如經營范圍、執(zhí)業(yè)經紀人的姓名及證號等。如果購房者在直接到中介公司進行洽談的過程中,發(fā)現中介公司未經備案、注冊登記或執(zhí)業(yè)經紀人證號名不副實,應立即停止交易,向有關部門核實、舉報法。
2、在合同中明晰中介費用所包含的項目,中介除了收取合同約定的中介服務費外,其余的所謂墊資費、看房費、跑腿費等等都屬于“黑收費”。
3、在合同中明晰中介費的支付條件。原則上是在中介公司促成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時支付,但鑒于房屋交易過程中環(huán)節(jié)較多,可以將中介經紀費的支付與工作進度相結合,做到哪一步就付哪一步的中介經紀費。注意居間合同要求一次性支付中介費用或只介紹買、賣雙方認識就全額收取中介服務費。
4、要格外留心定金、訂金,預付款,違約金條款。如果是對方提供的為格式合同,那么,在簽訂合同前, 更 好請專業(yè)律師把關,修改、刪除合同中對己不利“霸王條款”,增加自身需要的條款,以達到利益平衡,降低糾紛、損失發(fā)生。
5、買賣過程中各期支付金額、期限及方式等;稅收、相關費用等的承擔及各類更名手續(xù)的辦理及費用承擔;該房屋內是否存在未遷出戶口及遷出期限等各項內容均應做出明確、詳細的約定。另外,若涉及車位問題,也需由雙方進行明確約定。
購房者通過正規(guī)的房產中介機構購買二手房,可以省卻不少的麻煩。但是由于市場上存在著不少的黑心中介,這就需要購房者仔細挑選中介機構,在與中介結構簽訂房產中介合同時要謹慎,謹防合同中存在購房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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